见习记者 孙夏莹 通讯员 邵志佳
本报讯 “心跳加快,胸闷恶心”“明明买的是保健品,吃完后却极度不适”……号称“强身健体”的糖果里,藏着什么猫腻?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
今年1月,小马在网上被一款宣称来自马来西亚、具有“强身健体、充沛精力”神奇功效的糖果吸引。心动之下,他立即下单购买了4盒不同颜色的产品。然而,服下糖果后,他迎来的并非广告承诺的精力提升,而是心跳急剧加速、头部剧烈疼痛并伴随全身肌肉酸痛的严重不适反应。这种强烈的身体警报让小马瞬间意识到,自己购买的可能根本不是保健品,于是果断报警。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找到了售卖糖果给小马的周某。去年11月,因找不到合适工作而手头拮据的周某,在网上寻觅赚钱捷径时,发现了售卖“马来西亚功效糖果”的商机。他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联系上一个IP地址位于马来西亚的供货方,以代理身份开始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销售过程中,周某在网络上刷到了关于此类糖果可能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消息,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他并未立即收手,而是打算将手头剩余的存货销售完毕后再“金盆洗手”。只是法网恢恢,还没来得及清空库存便已案发。
经检测,周某售卖的糖果保健品,含有明确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的药物成分——他达拉非。他达拉非是一种处方药,国家明令禁止将其添加到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将此类药物伪装在糖果中,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极易引发头晕、视力模糊、血压骤降等不良反应,对于本身有心血管疾病隐患的人群,甚至可能诱发心肌梗死、中风等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截至案发,周某已售至少157粒问题糖果,非法获利超2000元。
最终,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周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