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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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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专家:记录封存≠风险隐身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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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看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一百三十六条确立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近日引发关注,其中,因吸毒有治安处罚记录也在被封存的范围内引发热议。一边是每年超800万曾受治安处罚群体对“摆脱终身标签”的期待,一边是公众对“记录封存是否等同于纵容违法”“是否为特定人群开绿灯”的担忧。

  据悉,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如吸毒、殴打他人、赌博等,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本身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并未被彻底删除;以吸毒行为为例,若仅因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其记录适用封存制度;若因走私、贩卖毒品构成犯罪,则需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适用此封存规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表示,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一些公众担忧,“邻居吸毒记录封存会侵犯自己安全权”,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吸毒人员的管理一直实行“动态管控”,公安机关会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回访、检测。同时专家表示,公众的安全权需要保障,但不应建立在牺牲他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基础上。

  专家介绍,记录封存并不是“风险隐身”,公众担心的“吸毒者从事高危职业”问题,目前在法律层面已有多重防线,记录封存不会削弱职业准入监管。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作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这些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比如幼儿园招聘时,可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记录虽被封存,但法定监管需求不受影响。

  “这项制度彰显了法治进步。它既不是否定过去,也不是纵容错误,而是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给真心悔改者一个重新开始的可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包涵说,这一次的立法实际上是对传统的“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这样一个观念或者说困境的回应。从以往的观念来讲,最重的犯罪和最轻的犯罪,实际上在共享“违法记录”的影响。这种记录如果伴随终身的话,在一个人的回归社会的路上,会造成非常尖锐的矛盾。对一个违法者,能够去接纳他,能够在受到惩罚以后,改过自新之后接纳他。这是一个社会成熟、宽容度提升的象征。每一个人都可能会犯错,在犯了错以后,还能不能回到社会里头来,这个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所以说这既是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的一种保障,同时也体现了惩罚和回归之间的比例原则,既然有惩罚,就得提供让他回归到社会里头来的这样一种路径。(据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