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三周年。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3年来,从试点城市扩围至全国,制度设计不断优化,产品种类持续扩容,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有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自2026年6月起,开办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为养老金投资者提供便捷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购买等相关服务。
至此,个人养老金产品“货架”进一步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稳健、收益有保障的产品体系。
记者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发现,截至2025年11月25日,共发行1245只个人养老金产品,包括37只理财类产品、466只储蓄类产品、437只保险类产品和305只基金类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3年来开户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279万户。
(据《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