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亿元“老鼠仓”
没赚钱反被罚450万元
日期:11-23
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被处罚47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汤某明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即“老鼠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元。此外,他还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后)14010.95万元。
讽刺的是,汤某明的上述行为“累计无违法所得”,即没有赚钱。但因其行为违法,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汤某明的“老鼠仓”行为,被罚4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汤某明生于1973年10月,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6月11日,汤某明在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实际履职。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2月27日,汤某明在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任总经理。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因职务便利知悉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股票投资交易、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二、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