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独居老人,现在年纪大了,儿子也很少管我,我该怎么办?”近日,70多岁的陈大爷满脸愁容地找到记者求助。
陈大爷的老伴多年前已离世,他如今独自居住在村里,儿子成家后便搬了出去,平时照顾他的时间少之又少。“我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供他读书、帮他成家,如今连上门看望的人影都见不着。”陈大爷说,最近他还生了病,时不时就得去医院看病、买药,医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当陈大爷和儿子表明自己经济困难,希望儿子负担部分生活费时,儿子却向他诉起了苦。儿子说,他的孩子也生了病,急需一笔钱来治疗,整个家庭的重担都压在了他一个人的肩头。他手头也不宽裕,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赡养老人。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律师后,律师向陈大爷普及子女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陈大爷70多岁,已无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儿子虽经济困难,但仍需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履行赡养义务。若儿子确实无力支付,可向法院申请酌情减免,但需提供收入证明、家庭负债等证据。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陈大爷可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调解,明确赡养费标准。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收入、老人需求等因素判决。
最终,在当地村干部的调解和律师的帮助下,陈大爷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同意支付老人的赡养费用。这场因赡养引发的矛盾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