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车辆爆胎
他让妻子步行下高速
日期:11-14
见习记者 盛琳婕 通讯员 陈顺裕
本报讯 “当时只想着让她赶紧离开高速,没想到反而把她推向了更危险的境地,下次再也不这样做了。”11月11日凌晨,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上,应急车道内有一名行人正沿护栏走向收费站。驾驶员徐师傅在接受交警教育时,终于意识到让妻子步行下高速的危险性,十分懊悔。
经了解,徐师傅和妻子从宁波余姚运送一车蔬菜返回上虞,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左前轮突然爆胎。虽然徐师傅凭借经验将车稳稳停进了应急车道,但接下来的决定却大错特错。“我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让她留在车里,考虑到报警可能等待时间比较长,高速上车速快,应急车道也不安全,加上市场还有事要处理。我便让她沿应急车道步行至前方上虞收费站。”徐师傅说。
绍兴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李警官对徐师傅及其妻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高速公路为全封闭道路,行人进入属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行人在高速上面临极高致命风险。数据显示,高速公路车辆平均速度超过100公里/时,行人有效反应时间仅2至3秒,一旦发生碰撞,死亡率超过90%。”李警官说。
这起爆胎后步行下高速事件,反映出部分驾驶员在应急处置意识上存在盲区。自以为“远离故障车”就是安全,实则将人员暴露于更开放的危险中。绍兴交警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随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将车上所有人员全部转移下车,从右侧车门离开车辆,迅速转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区域,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