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盛琳婕
本报讯 11月5日下午,如家艾扉酒店(绍兴袍江滨河商业中心店)老板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被该商业中心物业方绍兴蓝保物业有限公司告知要补缴20多万元的公共能耗费和滞纳金,不然整个商区将面临停电。
11月6日,记者来到位于绍兴滨海新区马山街道的滨河商业中心,在如家艾扉酒店见到了刘先生。他告诉记者,他签订了从2023年3月18日至2033年8月18日的租赁合同。“我们的合同里没有公共能耗费这一条,之前两年也没有付过这个费用。现在突然来收这个钱,需要拿出依据的。”刘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10月18日,刘先生收到来自物业方的《物业费催缴通知单》,上面显示,需补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共能耗费175865.9元。商业中心公共能耗费包含电梯、配电室运维等公共区域用电成本,刘先生对这个时间与费用存在疑惑,认为与他签订的合同对不上,遂没有缴费。10月30日,刘先生又收到了催告函和整改通知——若逾期支付公共能耗费及违约滞纳金205098.73元,将停止物业服务、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的全部房屋。11月3日,国网绍兴供电公司滨海分公司发布欠费停电通知,整个商区面临全面断电的风险。
记者前往绍兴蓝保物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走访了该商业中心的其他商户。“T9台球club”的老板严先生表示,自己在2022年7月28日签订的合同里面,并没有公共能耗费相关的条款。“没有依据的话,我是不会缴纳这个费用的。”严先生说。
记者又联系了马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他表示,2024年之后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公共能耗费,但在这之前的合同里并没有写明公共能耗费及具体价格明细。目前,大多数商户还没有缴费。
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俞彬彬律师指出,公共能耗费的范畴是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共同受益的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能源消耗费用,像电梯运行、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公共机组等用电均属合理范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费用分摊“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确定”。
俞彬彬指出,若合同未约定公共能耗费,物业需证明该费用属法定或行业惯例中商户应承担范畴,且分摊方式公平合理;同时,物业代收费用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若公共能耗费属代收性质,需有明确委托或约定。《物业费催缴通知单》虽明确了公共能耗费,但因合同无约定,该收费标准的合法性仍需进一步举证。俞彬彬建议,该酒店可书面要求物业提供公共能耗费计量依据、分摊明细及法律支撑,若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