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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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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村里公共区域被邻居私自占用,咋办?

日期: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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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生活家       上一篇    下一篇

  见习记者 章泽祺

  “我们乡下的老房子和前排邻居家的房子之间原本有一块差不多6米宽的公共区域,可如今,邻居竟然在这块地上建起了围墙,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近日,80多岁的市民王大爷向记者倾诉自己的烦恼。

  王大爷说,这片区域一直以来都是公共区域,邻居们经常搬来椅子,坐在这里唠嗑,有时还会在这里晾晒农作物。几年前,王大爷一家搬到城里居住,老房子闲置了,不过他们偶尔会回来小住一段时间。前段时间,王大爷回到乡下后发现,邻居不仅在这块空地上堆放了很多杂物,还砌起了围墙。“这块区域毕竟是公共区域,怎么可以占为己有呢?”王大爷对此表示不满。

  王大爷说,邻居家之前在这块区域也堆放过杂物,自己还向村里反映过。当时,村干部出面协调并让双方签下书面协议,明确要保证公共区域的畅通和整洁。此后,这块区域短暂恢复了原貌。谁料现在邻居家竟然建起围墙,这让王大爷心里很不舒坦。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彬彬并进行咨询。“从相邻权的角度来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邻居的行为已侵害王大爷和周边邻居的相邻通行权与不动产利用权益。与此同时,双方在村干部协调下签订的书面约定,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构成有效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邻居建围墙的行为已涉嫌违反约定,应承担责任。”俞律师说。

  考虑到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与邻里情谊,俞律师建议,可以先由村委会、司法所介入调解,尽量通过协商化解矛盾;若调解无果,王大爷可凭现场照片、书面协议等证据向属地镇街反映,要求职能部门依法处理违建问题,也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排除妨害、恢复公共区域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