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产品不支持提前支取,可公开转让,支持分拆转让,单笔转让金额20万元起。转让规则详见《大额存单转让协议》。
2.上述产品发行渠道为本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产品实际利率以渠道端显示为准。
3.“纳入存款保险”指本行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
4.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详询各网点或致电我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
温馨提示:
1.以上产品面向个人客户、机构客户销售,请在本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等客户渠道查阅与购买。
2.产品投资管理机构/管理人为浙银理财,浙商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及兑付责任。
3.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4.如有疑问可致电代理销售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产品管理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71-5719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