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琪 通讯员 杨可欣 张帅帅
本报讯 “真没想到私挖公路会踩法律红线!”近日,新昌县镜岭镇村民李某后悔不已。因擅自挖掘公路硬路肩,他收到了新昌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开出的2000元罚单。
此前,新昌县“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镜岭镇一村段竟出现了一个大坑,过往车辆稍有不慎便容易坠入其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这一信息后,新昌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验,该坑长1.4米、宽1.45米、深0.65米,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完整性和结构性安全,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并确认了附近村民李某的违法事实。
原来,李某为图方便,在未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开挖公路,在此埋设线杆等设施。执法人员制止了该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李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路肩原状,并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发稿前,该处被破坏的公路硬路肩已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