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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浙江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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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看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为全省域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浙江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补贴政策聚焦两大核心:对象精准覆盖,限定服务范围。本次补贴对象为常住浙江省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同时,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民政部全国统建“民政通”系统发放。

  在补贴项目中,电子消费券仅可用于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等“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同时,着眼扩大养老消费,聚焦老年人需求,适当增加具有浙江特色的中药保健等项目。

  在老年人及其家庭关心的补贴金额上,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规定。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比如一位失能老年人购买某项居家上门服务,其价格是100元,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购买此服务,按照40%的抵扣比例,可以用消费券抵扣40元,老年人只需要自付60元,就可以享受到原需100元的服务,有效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经济负担。

  此外,浙江省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对象。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

  据悉,若市民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8月10日前通过“浙江老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或发至邮箱zjlnbxw@126.com,或致电0571-85310506;届时,工作人员会将意见建议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

  (据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