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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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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哥哥遗嘱里留给我的房子,为何不能过户?

日期: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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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生活家       上一篇    下一篇

  “律师,我哥哥生前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了我,他去世之后,我拿着他的遗嘱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碰了壁。”近日,张先生联系了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宇,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

  张先生的哥哥年过六旬,一生未曾步入婚姻殿堂,膝下也无子女。2024年年初,张先生的哥哥突然发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考虑到父母已80多岁,行动不便,张先生他不但承担了哥哥所有的医疗费用,还日夜守在哥哥的病床前。在张先生的悉心照料下,哥哥的病情逐渐好转,最终康复出院。

  哥哥对张先生满是感激,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意,他在康复后写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去世后,名下所有的房产都归张先生所有。

  到了今年年初,张先生的哥哥突发脑出血,这一次,他没能挺过去,不幸离世。张先生强忍着悲痛,为哥哥操办了丧事。丧事结束后,张先生拿着哥哥生前手写的遗嘱,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想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没想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仅凭这张遗嘱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明确继承权是办理房产过户的前提。“为什么我哥哥亲手写下遗嘱留给我的房子,我却不能直接过户?”对此,他十分疑惑。

  李律师告知张先生,他哥哥去世后,两兄弟的父母以及他这个弟弟都是法定继承人,张先生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先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并非专业鉴定人员,这份遗嘱是否是张先生的哥哥亲手书写,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其他遗嘱,法定继承人之间对该份遗嘱是否存在异议等问题尚不明确。对他们而言,的确不能仅凭这份遗嘱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李律师建议张先生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待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后,再凭此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