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家里的老人前不久去世了,还有一笔购房余款65万元一直未到账。现在这个财产继承问题,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近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燕萍收到了刘家5个子女的法律咨询。
老刘和妻子一生共育有一子四女。2019年,老刘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拆迁房产出售给陈先生,双方约定购房余款65万元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转眼间到了2021年,该房屋终于具备了过户条件,但此时,90多岁的老刘已离世,按照法律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老刘的5个子女都依法享有卖房余款65万元的继承份额。
这本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毕竟家庭财产得到了合理的分配。然而,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5个子女却在由谁来办理房产过户,再二次过户给陈先生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老刘的儿子认为,财产向来有“传男不传女”的说法,理应由他一人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再行二次过户给陈先生。但这一提议却遭到了4个姐妹的强烈反对。
“我们的兄弟有赌博的恶习,如果他掌握了卖房余款65万元,我们实在是不放心啊!”姐妹们均坚决不同意由兄弟来办理房产过户。
面对这一棘手的问题,丁燕萍律师耐心安抚了刘家5个子女的情绪,并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经过多轮深入细致的沟通,5个子女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姐妹们共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在卖房余额的分配上,儿子分30万元,另外35万元则由四姐妹平均分配。
“关于财产继承,首先要明确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这包括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所有有价值的资产。特别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只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份额才可以被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进行分配,遗嘱中应明确说明哪些财产由谁来继承。若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将均等分配遗产,但具体分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丁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