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热线88643111:“我们小区上个月公布了2024年收支明细表,其中有一笔2995.3元的春节福利,这笔福利并没有落实到我们小区居民,我们对此存在疑问。”近日,家住越城区斗门街道天工华庭小区的市民言先生向晚报热线反映情况。
记者核实:5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天工华庭小区实地探访。言先生告诉记者,4月7日,小区业委会公布了3张收支明细表。记者在小区公告栏处看到,小区2024年收支明细表中,收入包括物业用房租金等53246元,支出包括业委会办公室装修、小区内部设施维修、装饰清理等25563.56元,共计还有27682.44元结余。而在支出明细表上,这笔言先生所说的2995.3元的春节福利也在其中。
言先生说,有部分居民查阅后发现异常,随即向小区业委会反映情况。“虽然这笔春节福利涉及的金额不大,但这些钱并未真正惠及我们居民。我们小区业委会是去年七八月份成立的,这笔钱未经物业、社区审批便已分配完毕,我们没有收到任何福利物品。”言先生说。
这笔2000多元的春节福利究竟发给了谁?一名小区业委会成员告诉记者,这笔资金当时是作为福利分给了7名业委会成员。“这笔费用我们分发了米、油和香榧等物品,但在5月14日晚,我们业委会成员开了一个会,会上已经将这笔费用退还上交了。”这名业委会成员告诉记者。
“社区已经与街道、业委会召开座谈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我们也在推进问题的解决,确保按照小区议事规章和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存在的过错,我们要求予以改正。”斗门街道百盛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说。
浙江浙杭(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周忍指出,业主委员会所管理的该笔资金,主要源自公共场地出租收益,依法应认定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关于该笔收益的使用与分配方案,无论是作为业委会成员福利发放,还是均分于全体业主,均需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程序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