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发文,明确新出让土地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
根据当地发布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按照“新老有别”的原则,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本轮现房销售模式的推进从信阳开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背景,就是过去的烂尾楼事件和房企债务违约事件。从此次信阳动作来看,对于各地更好把握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具有积极作用和启示,亦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加快推进。”
根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监测,2022年末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现房销售相关政策,如合肥、郑州、长沙等地明确部分项目进行现房销售试点。另有多地出台现房销售配套支持政策。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现房销售对购房者而言,可以降低购房风险。现房销售的项目建筑质量所见即所得,避免了传统期房销售中交房“货不对板”以及烂尾的风险。对行业而言,在库存量大的地区试点现房销售,有助于控制供应规模,能够直接改善市场供需结构,加快库存的去化,也有利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构建。另外,现房销售对项目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行业更高质量发展。(综合《证券时报》、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