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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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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都过世了 100多万元会员费就是不退!”

日期: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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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养老圈       上一篇    下一篇

  陈先生填写的“转让申请表”。(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随着“银发经济”的快速发展,养老公寓日益受到老年家庭的青睐。近年来,一些养老机构推行“预付费”模式,以“养老服务”为名目收取高额会费或押金,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退费难题。“父母都已经过世了,但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集团’)一拖再拖,100多万元会费就是赖着不退!”电话那头,陈先生的声音中满是无奈。

  A

  为了进养老机构,交了115万余元会费

  为了能安享晚年,陈先生的父母早早便开始了解市面上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2014年,主打“高品质养老服务”的“亲和源养老公寓”项目进入他们的视野。这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2999号、由亲和源集团开发投资的公寓,与传统养老院截然不同,一下子就吸引了老两口。只要一次性交纳会费,入住即可享性价比较高的养老公寓服务。

  2014年10月30日,陈先生与亲和源集团签订了《亲和源会员制(上海)养老社区会员卡(银杏卡A卡)买卖合约书》(以下简称《买卖合约书》)以及《亲和源会员制(上海)养老社区会员入住合同》。按照约定,陈先生一次性支付了115万余元的会员卡费,让父母成为亲和源会员,入住亲和源养老公寓,入住后每年只需向公寓支付39800元服务费。

  工作人员介绍,会员费类似押金,“只要退房退卡,扣除相应手续费后,这笔费用会全额退还”。从陈先生提供的《买卖合约书》中可见,会员卡(银杏卡A卡)可继承也可转让,办理转让手续时,需向亲和源集团交付卡费10%的转让手续费。

  依照机构宣传,老人在亲和源社区能享受“秘书式”生活照料服务,无论是日常生活起居,还是生病看护,都能得到全面保障。虽入住门槛较高,但考虑晚年生活将会被妥帖照顾,陈先生的父母还是欣然前往。

  B

  老人不幸病逝,退款却难以退还

  2023年1月,入住老年公寓的两位老人同时感染病毒生病。2023年3月,陈先生的母亲不幸病故。“当时我在国外赶不回来,多次联系亲和源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及时监测老人生命体征数据,尽早送医。”陈先生说,2023年1月4日,陈先生父亲的病情恶化,可直到第二天,才由亲戚送往医院救治,但此时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老人肺部严重受损,在ICU抢救了一个月。此后,陈父一直住院,直至去年离世。

  2023年4月,陈先生向养老公寓提出退房退卡申请。依据《买卖合约书》,陈先生将A卡转让给亲和源集团,并支付了10%的转让手续费,最终结算退卡费应为1040760元。

  2023年6月,陈先生办完所有退房退卡手续后,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承诺,退费会在一个月内到账。可没想到,这之后却是一场漫长的维权拉锯战。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陈先生等了又等,催了又催,对方却一直拖延。“经营不善,周转不灵”“老板换了,你再等等”,推脱的理由层出不穷。2024年9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从2025年1月起,每月分期返还8万余元,直至年底付清。即便协议已生效,退款却依旧未到账。

  在维权过程中,陈先生发现养老公寓里还有不少人和他有着相似遭遇,退费无门。

  C

  公司仍在营业,但已卷入多起纠纷

  天眼查信息显示,亲和源集团成立于2005年,是宜华企业集团成员,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近一年多来,该公司卷入多起买卖合同纠纷官司,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存在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

  记者联系上了亲和源集团负责处理退卡事宜的黄女士。她表示,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暂时无法处理众多会员的转让手续,“至于何时能还款,还不清楚”。当被问及陈先生当初交付的115万余元会费去向时,她坦言,老年公寓从成立运行起,公司就会调用会员会费,这部分钱都被当作经营资金,用于各项发展建设。“我们的养老事业起步很早,是国内最早采用会员制的养老机构之一。”不过,她也强调,目前亲和源老年公寓对外正常经营,入住率达90%以上。

  经营正常,入住率又如此高,那么老人的会费为何迟迟不退呢?这前后矛盾的说辞,令陈先生不解。

  收取高额会费或押金的“预付费”模式,是养老机构较为普遍的经营模式。那么,养老机构的这些“预收费”到底该如何监管?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赵秋槿律师表示,自2024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养老机构一次性预收取的养老服务费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押金不得超过床位费的4倍,原则上不收取会员费,同时对预收费公示、协议管理、退费要求等作出相关规定。

  赵秋槿律师认为,养老服务领域涉及的群体主要是老年人,他们维权能力较弱,一旦遭遇诈骗,很可能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建议优先选择专业正规的养老机构,对高额预付费保持警惕。(据《新民晚报》)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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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预收费类型、存管要求、部门监管职责等内容

  多地监管

  养老机构预收费

  5月1日起,陕西省8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该《办法》明确了政策依据、预收费类型、存管要求、部门监管职责、衔接适用等相关内容。

  《办法》明确预收费的概念,将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收取的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在“会员费”概念中增加了目前存在的以“租金”“买断床位”等形式收取费用的情况。规定收取要求,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费最长预收周期为12个月,鼓励使用按月缴费方式收取费用;押金不得超过1万元/人;养老机构原则上不得收取会员费,但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并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在监管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除外,收取会员费的,不能超过单个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明确协议管理和退费要求,对签订协议、开具发票、退还费用、解决争议等环节进行规范,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还提到,要框定存管银行的因素条件,确定所有承接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区(县)民政部门按照省级民政部门确定的存管银行范围,选择预收费资金存管合作银行,养老机构应在备案民政部门所确定的合作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委托银行提供预收费资金存管服务。同时,还要实行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

  除了陕西,宁夏、河北、江苏等地也已有相关规定出台,监管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