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菱外公外婆家中收集的健康杂志,封面上写满了许多宣传语。
将保健品送货上门时,商家往往会附送一个播放机,播放机里录有产品的宣传广告语和电话。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2月20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多个保健神药广告案件。这些广告常常出没于各类电视台,在节目的间隙吸引着消费者的注意力。有不少的保健产品曾因虚假表述而被整治,但总能“换皮重生”,继续宣传。
有统计显示,中老年人已经成为目前电视节目受众的最大群体。走到人生下半场,健康、长寿成为老年群体的普遍性关注点。这恰恰让保健品公司看见了商机,在广告语中摆出“治疗癌症”“降血脂”“降血糖”等一系列功效。
从屏幕内到屏幕外,从线上到线上,免费领取鸡蛋、养生课程每日打卡兑换现金、一分钱不要的三天两晚旅游……一套组合拳打下来,这些在年轻人看来不太可靠的商业套路,却轻易套住了不少老年人的钱包。
A
“既然上了电视,就不可能是假的”
最近在外公外婆家的一次小住,让张菱(化名)偶然发现,外公从电视广告上购买了很多保健品,还收到很多赠送的杂志,上面写满了“保证你长生不老”“最新医药发现”之类的宣传语。
“我看到外公买保健品的单据,一张一两千元。有功效不同的药丸,还有能贴在脖子上的药贴,宣传说能治疗喉咙的相关病症。”张菱说。
张菱记得,外公平时喜欢看电视剧,剧集之间会播放广告,大部分都是宣称各种神效的保健品。
对于中老年群体来说,传统的电视媒体拥有着天然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在他们眼里,电视节目和电视广告的边界模糊——事实上,一些广告也确实做成了节目的模样。
许茵(化名)的外婆同样沉迷于保健品广告中。“既然上了电视,那就不可能是假的。”许茵如此复述外婆说的话。
对于年轻人来说,分辨并不算难,观众有时甚至能在不同频道和栏目看见同一位“神医”的身影。前一秒还是专治心脑血管病的蒙医第五代传人,后一秒就摇身一变,成为知名治疗失眠的专家。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曾被揭穿身份的“专家”高振宗,同时在不同广告中兼任“眼科专家”和“京城名医”。
除了请“神医”们坐镇,这类广告还常常会拍摄一些患者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情况,让他们有声有色地介绍自己的改变。中老年观众在惊呼产品的神奇疗效之余,很难察觉到其中的剪辑和表演痕迹。
从广告宣称的神奇功效,到对比鲜明的鲜活案例,再到事先编排好的专家热线咨询,观众的购买欲被提升至最高。购买,也很便利——拨打电话购买,送货上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推销的最后一环。
事实上,这类保健品广告套路已存在许久。但直到今天,我们打开一家地方电视频道,这类广告依旧随处可见。
B
免费鸡蛋诱惑,牢牢套住老年人钱包
不少保健品公司擅长用一些小恩小惠来动摇老年人,比如免费领鸡蛋和蔬菜、来公司包饺子,甚至邀请老年人参加免费的旅行团。
有一次,舒琪(化名)的奶奶参加了保健品公司组织的免费三日游,最后开了一天的会。会上,公司员工一直在卖惨推销产品。
“怎么个卖惨法?就是一直和老人家说公司经营很难,这次免费让会员们来旅游,问他们玩得高兴吗?吃得好不好?以后还想一起这样玩吗?那我们是不是要有一个好身体?接着就引入了他们的产品。”舒琪说。
原本节俭的爷爷在奶奶的带动下,从最开始的抵制,到耐不住免费青菜、鸡蛋的诱惑,也开始沉迷保健品。现在包括舒琪母亲在内,几乎全家人都在服用保健品。
与其说这种免费的福利切中了老年人贪便宜的心理,不如说是戳中了所有贪便宜的客群,只不过其中的老年群体对自身健康问题尤为看重,而这恰恰为保健品公司筛选了一批精准的目标客户。
在张菱记忆里,外公的生活非常节俭。平时只有外公外婆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子女和孙辈都不能时常陪伴在身边。两年前,外婆中过两次风,照顾外婆的重任落到了外公身上。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外公特别关注自己的健康。
“那些电话销售说话很好听,把老人家哄得很好,可能对老人来说也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吧。”张菱说。
一名曾经从事保健品推销的人士,匿名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工作经历。据其表示,这些保健品的目标群体一般是手上有一些可支配收入、缺少子女关心和陪伴的中老年群体。
培训过程中,该人士曾给一名阿姨电话介绍产品,但很快便放弃了推销,“因为有女儿的陪伴,她不缺吃的,更不缺我这个陌生人的关心和问候”。
C
被打假后
保健品还能“复活”?
部分宣称对健康有益的保健产品,其真实效用能否匹配得上它们的宣传和定价尚未可知,最糟糕的是,它们还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有害的影响。
舒琪的奶奶从20多年前开始就陆陆续续购入保健品,并且有服用的习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松花粉。我奶奶是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以前吃的都是医院配来的药。卖松花粉的说松花粉可以活血化瘀,疏通心脑血管,就这样哄着老年人吃这个东西。”舒琪说。
7年前,舒琪的奶奶感到心脏不适,喘不上气,去医院检查发现,之前做过搭桥手术的血管已经钙化。又做了一次小手术后,她才相信不能再乱吃保健品了。
201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中成药染色专项抽验中,就曾在一款骨筋丸胶囊中,检出含有毒性的苏丹红成分。
沉迷保健品老年消费者家属,也有不少曾想投诉或举报保健品广告,但都苦于寻找投诉渠道无门。
对此,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罗爱萍律师表示,依据广告法,“作为广告发布者,需严格审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若未履行审查义务(如未核查广告主资质、未验证疗效宣传的科学依据),即构成过失,需承担法律责任。”
而以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群聊等形式存在的保健品广告,则存在需证明对方主观故意、流动性强、财产转移等维权困难。
罗爱萍律师认为,部分保健品广告常采用“健康讲座”“专家访谈”形式播出,主持人与“专家”通过话术暗示疗效,广告与节目界限模糊,从而规避了广告法对医疗广告的限制。
而对于广告主来说,在被处罚后,它们常通过注销原公司、更换品牌名称或转移至其他地区继续投放。跨区域执法协作困难,广告主、发布平台、产品生产地可能分属不同省市,导致调查取证周期长、成本高。
当我们审视保健品广告的全链路,似乎无法特别责怪某一个环节,“专家”群演、广告商、电视台、短视频平台、中老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但结果,却往往是消费者钱财甚至身体的双重损失。
(据澎湃新闻、《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