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低速四轮电动车因体积小、价格低、操作简单等特点,成为不少老年人出门代步的“新宠”,俗称“老头乐”。然而,“老头乐”在快速普及的背后,也出现诸如无证驾驶、车辆未登记、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现象,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挑战。
“方便是方便,就是不知道这些车要不要驾照。”在记者采访中,不少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市民表示,选择这类车主要是图省事,觉得它速度慢,不上高速,“应该问题不大”。更有市民误以为,“老年代步车就是特殊群体用的车,不考证也没事”,但其实这是对法规的严重误解。
近日,住在诸暨城区的赵大爷就因为这种车“栽了跟头”。几周前,他在网上花1.6万元下单了一辆外观酷似“白色小卡宴”的四轮电动车。车子到货第二天,他便开车出门买菜,在苎萝东路与艮塔东路交叉口转弯时,未让行直行小货车,结果发生碰撞,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赵大爷负全责。更让赵大爷意想不到的是,他所购买的四轮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但他既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未在交警部门登记上牌,最终被依法处罚。
“真没想到,我以为这种车就跟电动自行车差不多,买来就能开。”赵大爷告诉记者,购车时商家只强调了“这车好开、不限行”,完全没提驾驶证和车辆登记的要求,“要是早点知道这些,我哪敢开出门。”
像赵大爷这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记者从诸暨交警部门获悉,在次坞镇,一位俞姓男子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经调查,俞某同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终被依法处罚。而在另一起事故中,章某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与正在倒车的机动车剐蹭,虽然他在事故中被认定无责,但因无证驾驶,仍被依法处罚,章某追悔莫及。
“我们近期查处的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大多数驾驶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未给车辆登记上牌。”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还有部分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擅自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这些车辆车身狭窄、底盘轻、行驶时容易发飘甚至倾斜,发生碰撞后对车内人保护能力不足,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自今年2月起,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老头乐”上路行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诸暨市共查处有违法行为的低速四轮电动车29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