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名男子在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多次诱捕野生鸟类,最终被处以21600元罚款。
赵家镇泉畈村拥有大片湿地,吸引众多鸟类栖息,其附近的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浙江省林业局公布的第一批12处“浙江省观鸟胜地”之一。当地吸引众多爱鸟人士的同时,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觊觎。
近日,贵州人王某某与杨某某驱车来到泉畈村,利用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在山林间诱捕棕头鸦雀。第一次得手后,两人愈发大胆地拉网诱捕鸟类,共捕获了24只棕头鸦雀。没多久,两人被诸暨市公安机关抓获,后被移交给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
“据两人供述,他们第一次实施捕鸟是在去年11月初,携带的棕头鸦雀母鸟是从贵州老家花20元买来的。”诸暨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说。
根据规定,诸暨市区域内鸟类陆生野生动物全年禁止狩猎。王某某与杨某某猎捕棕头鸦雀的行为属于在禁猎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某与杨某某处猎获物价值3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