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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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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遗嘱,避免“身后事”变“麻烦事”

日期: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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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见习记者 张伊力

  近日,一则“上海独居老人因无法定继承人、无遗嘱,导致300万遗产及住房收归国有”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随着老龄化加剧,孤寡老人的财产继承问题成为常见现象,记者走访并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发现,在绍兴,这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例,此前在诸暨市,一位七旬独居老人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原本应为村集体收归所有。但在这场关于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中,由于老人生前曾与侄孙签订了一份《遗赠协议》,约定由侄孙负责养老送终,老人则将财产赠与侄孙。之后,侄孙按约定履行照顾义务、支付医疗费并办理丧葬事宜,最终法院认定其协议有效,判决财产归老人侄孙所有。

  孤寡老人的遗产谁来继承?非直系亲属但为老人养老送终,是否具有继承权?律师为此表示,其实很多时候,一纸遗嘱就能够解决不少纠纷。

  “来我们这里立遗嘱的,也有不少孤寡老人。”2月28日,在位于越城区中兴北路好望大厦的绍越遗嘱库,记者见到了79岁的负责人魏立业,他向记者展示了专门订立遗嘱的办公室,“立遗嘱是一个严谨、正式的过程,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自愿、合法、真实’。截至目前,我们出示的、已经生效的遗嘱最终都在法庭上得到了承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是财产分配最直接的‘说明书’。”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鹏宇强调,除上述条款外,民法典还明确规定,自然人可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这意味着,若孤寡老人生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将财产赠予长期照顾自己的远亲、邻居、护工或社区志愿者,法律将予以保护。

  然而在现实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经常会发生“碰撞”。根据中华遗嘱库2022年数据统计,在我国80岁以上老人中,订立遗嘱者不足10%。许多老人因忌讳谈“身后事”或缺乏法律意识,导致遗产归属经常引发纠纷,特别是无配偶、无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的孤寡老人,因未立遗嘱,最终毕生积蓄成为“无主财产”。

  是否要立遗嘱,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在头脑清醒时立个遗嘱,避免身后麻烦事;也有网友认为,离开了就无需再管“身后事”。在一篇高赞的帖子中,一位从事法律工作的网友写道:“或许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遗嘱非常不吉利。但是人生这趟列车,当你不得不下车时,有一些来不及说的话、放不下的事,遗嘱可以帮你弥补。”

  记者手记

  孤寡老人的遗产问题,需要法律兜底,更需要社会温情的托举。通过遗嘱明确财产分配、建立非亲缘照护关系,或许将成为一条新路径。对于那些照顾者而言,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让善意得到应有的回馈,仍是一道需要多方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