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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我市各地公布“双禁区”

日期: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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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越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扫一扫看“双禁区”示意图

  

  本报讯 蛇年春节临近,12月25日,记者从绍兴市应急管理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我市各地公布了今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双禁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12345。

  今年多地对“双禁区”进行调整,以下区域属于全区禁放区域:越城区12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富盛镇建成区、平陶公路、西上线、吼山连接线和夏葑公路合围区;滨海新区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北至曹娥江大闸、钱塘江,西至曹娥江,南至海东路、越城区沥海街道界,东至常台高速;柯桥区主城区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部分区域;上虞区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街道、梁湖街道、崧厦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以及小越街道、驿亭镇部分区域以及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等12个建成区。

  诸暨市公布的“双禁区”为东至诸永高速—白马墩路—东三环路,南至市南路—诸齐线—南三环路(包括祥生江南里),西至三都路—新兴路及延长线—沪昆高速(包括华海家园、明联小区、民生花园),北至大侣路;嵊州市对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仙岩镇、贵门乡等5个乡镇的“双禁区”进行调整,其他未涉及调整的乡镇(街道)保持原有的烟花爆竹“双禁”区域不变(4个街道为全域“双禁”,其他乡镇“双禁”区域为集镇建成区,其中谷来镇“双禁”范围包括原王院乡、原竹溪乡建成区,金庭镇“双禁”范围包括原北漳镇建成区);新昌县3个街道、高新园区和新昌工业园区全域、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新林乡除外)全年禁放。

  除以上确定的区域范围以外,全市的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