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府山街道的白马农贸市场因为人气爆棚而成为“网红市场”,沿街店铺居然打起马路市场的主意,把店门口的地面以每天80—100元的价格出租给流动摊贩,于是有了前摊后店一条街的“奇观”。
道路是公共资源,并非谁家所有,但因为店门口的路面一般由店家优先使用的习惯思维,似乎也无人去和店家较真摊位摆出路面之事,即便店门口闲置不用,别人也不会去轻易占用,毕竟“饭店门口摆粥摊”影响别人做生意。正因为店家对门口区域的使用优先权,造成了白马市场周边店家的“流量变现”之举,把店门口的路面资源以收费形式“转让”给流动摊贩,以“摊外摊”的模式做起二道贩子。
门里门外,其使用权与所有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归属,店门口作为公共资源,店家没有所有权,也没有专属使用权,其拥有的权利与他人一致,不能以在自家门口为由实施占道经营权,亦不能以经营需要为由侵占道路资源收费供人设摊,此举于情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脚。既然是非法行为,自然要依法取缔,还路面于行人,还店门以文明,还秩序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户们。
网红市场“摊外摊”,说好听点是“流量共享”,上纲上线点则是“非法占道经营”,其本质归根到底是个“马路市场”。收摊位费的属于乱收费,交摊位费的属于非法经营,收钱的与交钱的都是错上加错,纯属非法交易。好在属地城管部门已闻风而动,准备拨乱反正严肃制止。
年关临近,即将迎来消费旺季,各种节庆式消费与阶段性消费也将增多,“马路市场”很有可能死灰复燃蹭一波流量,各种非法经营的“摊外摊”现象或不止于白马市场,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严加规范,尽早尽快干预此类怪象,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高品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