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干活时昏迷倒地
11万元医疗费谁掏?
日期:12-03
近日,来自河南的张先生拨打晚报热线88643111反映,他的岳父在柯桥区马鞍街道绍兴锦森印染有限公司上班,10月23日凌晨在厂里干活时晕倒,直到现在还在医院ICU治疗,而公司垫付了3万元医疗费后再也没有支付后续费用。
张先生说,他的岳父冯玉亮56岁,10月23日凌晨,他还在厂里干活。3点左右,工友发现他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现场无呕吐现象,无肢体抽搐、无呼吸困难。工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天凌晨5点左右,他被送至绍兴市人民医院治疗。
经急诊科医生检查,患者脑部左侧基底节出血,伴破入脑室系统,蛛网膜下腔出血。相关医生表示,这个病情表现一般称之为中风,患者可能有高血压或者动脉硬化等基础病,情绪激动或者太过劳累是其病发的诱因。
“我的岳父直到现在还在ICU,这一个多月以来,已经欠下11万元医疗费。”张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厂方和他岳母说先治疗,其他的不用管。但是到10月24日,厂方也没垫付医药费。他们去厂里讨要医药费,但厂方让他们打借条。他们觉得不合理,于是找到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马鞍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出面调解后,厂方才在10月25日交了3万元医疗费。“无论如何,人是在厂里且是在工作时间出的问题,厂方理应作为工伤处理,并承担所有治疗费用。”张先生表示。
记者随后联系了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厂方认为当事人可能是由于自身的疾病造成昏迷倒地,所以无法认定为工伤,因为当事人并没有明显的由厂里机器或者其他设备造成的内外伤。“工厂方面承诺,他们会承担属于他们的所有责任。”马鞍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说。
工伤到底应该如何认定?如果未能认定工伤,当事人还有其他方法获得相应赔偿吗?
柯桥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且48小时之内当事人死亡的,可认定是工伤。如果涉及职业病,则需要通过职业病鉴定,视情况而定。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在事故发生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如果未能认定工伤的,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医保、农保、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用人单位的人道援助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柯桥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