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前脚被催物业费,后脚家里断电

日期:11-27
字号:
版面:第03版:热线通       上一篇    下一篇

  见习记者 马冰雪 章泽祺

  来自热线88643111:“前几天晚上,小区物业人员上门催交物业费,他们前脚刚走,后脚家里就突然断了电,我怀疑是物业人员切断了电源,7岁的儿子也因此受到了惊吓。”近日,家住越城区东浦街道金昌·白鹭凤林小区的陶女士打进晚报热线反映。

  记者核实:11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陶女士的家中。说起11月20日晚上发生的事情,她的情绪仍然有点激动。“断电的时候,我老公正在卫生间给儿子洗澡,突然家里一片漆黑,我儿子因此受到惊吓。”陶女士说,她后来翻看家门口的监控画面才发现,断电前,小区物业人员曾敲过家门,且物业人员下楼时间和家中断电时间几乎吻合,她怀疑是物业人员切断了家中的电源。

  从陶女士提供的监控画面来看,晚上8点04分,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出现在陶女士家门口,其中一名男子不断地按门铃,另一名男子则时不时地敲门。1分钟后,见无人回应,3人随即下楼离开。“我家卫生间和大门有一段距离,我们夫妻两人第一时间都没有听到敲门声。”陶女士说,她用手机查看门外的监控后,认出了门外的其中两人是小区的保安队长和物业管家。

  “我马上下楼找了一圈,找到了物业人员后,得到的回应是断电与物业无关,是电表跳闸了。”陶女士说,小区配电房位于楼栋一楼通道口,她向物业公司提出查看监控视频,但是遭到了拒绝,她当晚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我们不是不交物业费,目前已经交到了今年3月底,至于还未交的部分是我们认为物业公司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需要提升。但是物业公司通过断电来催交物业费的行为,我们实在无法接受,希望物业公司能够书面道歉。”陶女士说。

  记者尝试与浙江金昌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白鹭凤林物业服务中心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我不知情,我才入职一两天。”现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记者提出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对方表示不便提供。随后,记者多次拨打陶女士提供的物业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对方一直未接听。

  记者联系到属地派出所——越城区公安分局东浦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从监控画面来看,无法确定是否是物业工作人员断电,且该事件并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建议走法律途径。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鲁东方表示,若确实是物业通过断电来催交物业费的,那他们的行为已违法。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不可以采用断水、断电等方式催讨物业费,若因此给业主造成损失,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鲁东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