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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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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想“轻松贷款” 不料沦为电诈工具人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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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个人征信不好办不了贷款,我们可以办!”“轻松贷款不是梦!”……没有贷款资格,听信网上贷款中介的推销,认为只需提供个人银行卡、手机卡等就可以轻松拿到贷款。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贷款办不成,自己还可能沦为电信诈骗的工具。

  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曹某明知对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去年7月,曹某想贷款买车,奈何先前信用卡多次逾期,无法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到贷款。这时,曹某便联系了网上某贷款中介,把自己征信情况和贷款需求告知对方,对方保证办不了不收钱。对方要求曹某办理银行卡U盾(转账工具),还要求曹某邮寄银行卡、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并提供身份证照片。曹某照做。

  “U盾只能用于转账使用,目前我行已经停止了U盾办理业务。”在咨询了银行工作人员后,曹某感觉到了不对劲。但为了尽快获取贷款,即使知道对方可能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曹某仍心存侥幸,按对方要求操作。一直到公安机关找上曹某,她都没有收到对方本应寄还的银行卡、手机卡和所谓的贷款。

  原来,这所谓的贷款中介实际是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成员之一。绍兴的秦女士被这个诈骗团伙骗取400万余元,其中的100万余元流转到曹某的银行卡。

  检察官表示,曹某虽没有直接参与相关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但其明知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帮助诈骗分子进行支付结算,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因曹某系自首且涉案金额较小,自愿认罪认罚,该院经审查后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检察机关已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曹某进行行政处罚。曹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