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纷纷将公共法律服务嵌入基层治理,让村社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法律门诊”服务。但凡为百姓服务的“某某日”,通常是一年一次;而从近期绍兴主流媒体报道看,越城区“公共法律服务日”的频次已经是每月一次。笔者认为,这样的频次基本上已经能够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了,而接下来的努力方向是如何把服务做得更专,让居民享受到更贴近时代,更有针对性的专业化“法律门诊”服务。
随着社会发展,基层矛盾纠纷趋向多样化、复杂化,居民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也迅速增长。家门口的“法律门诊”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村社居民解决问题的便捷驿站,有利于把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但是,设摊总是在村社的居住集中区域,恐怕服务对象总是老年人为主;可早出晚归的上班族,现在其实也面临很多新型的法律维权方面的难题。譬如,综合体里预付充值不久的店铺突然跑路,可否追究综合体的责任?运动中发生碰撞事故,多方如何分摊责任?……接下来,有关部门可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热度等因素,科学划分公共法律服务片区,“摆摊”不路径依赖,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延伸到商圈、运动场等“神经末梢”,建设更合理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为更广泛的居民提供就近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
“共享法庭”让村社居民在家门口即可获得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逐渐成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的“桥头堡”。今后可以把“共享法庭”横向拓展至矛调中心等“解纷前线”,纵向延伸至镇街、村社等“基层一线”,并扩大到商会、协会、工会等组织。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人员,可运用“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民心所向、发展所需。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一切可以统筹的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集成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除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上下协同、合力推进,还要统筹集成调解、仲裁、公证、律所、法律援助、行政机关等单位和资源,调动村社干部、职业律师、法律顾问、退休教师等力量,合力构建以司法为终端的“漏斗型”纠纷化解体系。
“法律门诊”从源头上预防了矛盾发生,把矛盾成功化解在了诉讼前,但基层矛盾纠纷复杂多变,稍有怠慢就会影响社会稳定,打造一支专业性强的服务队伍尤为关键。除了充分融合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方面优势,还要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下沉基层一线,现场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可由政府出面聘请法律顾问团,也可组织专业律师志愿团队,对疑难矛盾纠纷案件直接指派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对接、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