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问:门诊特殊(规定)病种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医疗发票;(2)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3)与发票日期相对应门诊就诊病历;(4)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96.问:哪些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答:(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97.问:医疗费用报销有截止时间吗?
答:医疗费用一般需在次年年底前完成报销。
98.问:医疗费用报销都有哪些途径可以申请办理?
答:市内医保中心窗口或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业务窗口线下申请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
99.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进入“浙里办”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备案中的“历年账户家庭共济”进行备案。
100.问:如何查询家庭共济个账使用情况?
答:进入“浙里办”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备案中的“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查询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