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问:门诊特殊(规定)病种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且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病历资料。
89.问:门诊特殊(规定)病种备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请办理?
答: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90.问:怎样申请办理转外就医备案?
答: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为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医院端上传备案信息。
91.问:哪些人员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答: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3个月以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3个月以上);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3个月以上)在市外经商、务工、求学或在相关居住地或实习地的;大学生因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