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柯桥区房屋征收相关价格标准(意见征求稿)》(2024年6月版)正式发布。其中对于“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条款中的2项内容特别进行标红显示。通过对比发现,该项内容相较之前的执行文件,确有变动的地方。
在该文件“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内容中标红的内容为:
(1)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化安置,并于土地征收预公告或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购买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柯桥区政府平台拍卖的安置房的,按10%实行购房奖励。新购房屋总价低于货币补偿款的,按新购房屋总价的10%予以奖励;新购房屋总价高于货币补偿款的,按货币补偿款的10%予以奖励。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房票”)政策另行制定。
(2)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拍卖安置余房的以拍卖成交时间为准。购房奖励凭产权证结算。既选择货币补偿又选择产权调换的,允许给予购房奖励,奖励标准按选择货币补偿部分房屋的补偿款参照前款执行。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仔细对比之后,他发现目前执行政策中“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按5%实行购房奖励”的表述在上述文件中消失了。所以柯桥区拆迁户购买二手房是否会取消5%的购房奖励,就要看后续有没有另行制定的房票政策来给出答案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发布的还仅是征求意见稿,具体情况也还得看后续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