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被认定工伤?

日期:05-29
字号:
版面:第07版:看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28日,最高检发布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入选。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不被认定工伤

  案情显示,李某系湖北省某市某区某橱柜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聘用的设计师。2014年7月5日下班时间前后,单位领导指派李某驾驶单位车辆送橱柜材料至客户家中。李某送完材料后驾车回家的途中,在高新大道古米山加油站附近撞上道路中心花坛受伤。

  2014年10月20日,李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市人社局以李某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由,暂予中止工伤认定。

  处理案涉事故的交通大队称,李某所发生事故为单方事故,无法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提供《交通事故证明》。李某撤回工伤认定申请。

  2015年3月,李某以经营部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李某与经营部存在劳动关系,应当走工伤认定程序予以救济。

  2017年,李某再次向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2017年6月20日,市人社局以李某受伤情形不能认定为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此后李某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希望判定其所受伤害属于工伤,但均被驳回。

  最高检介绍,李某最后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湖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并审查后,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2019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法院再审后再次维持了原判。

  2020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工伤终于被认定

  最高检在全面审查卷宗的基础上,委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走访公安交通大队,与处理事故民警沟通交流等,并询问经营部用工者谢某。

  最高检办案人员当面听取李某意见,现场查看路况和环境。2021年6月8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抗诉认为:再审法院认定李某系下班途中受伤,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一,李某已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市人社局不予认定李某构成工伤,应当提供李某符合不予认定工伤的依据。再审法院认定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不符合相关法律原则。

  其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有认定工伤的行政职权以及对相关事实调查核实的职责。本案中,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缺乏事实依据。

  其三,李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与外出工作具有高度关联性。李某因完成单位领导指派的工作任务造成工作时间和路线的改变,相比于一般正常工作时间给其带来更多不确定的风险,风险的后果让李某承担有违公平合理原则。

  2022年,最高法采纳最高检的抗诉意见,责令市人社局对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决定。2022年7月4日,市人社局对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认定工伤的处理决定。

  最高检表示,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类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对人民法院行政生效裁判关于“非本人主要责任”举证责任分配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应当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