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文其
本报讯 5月7日凌晨2点多,位于越城区曹江路的海纳百川洗浴场,一名男子因为口袋空空,付不出洗浴钱,竟然点火烧浴场,想制造混乱后逃跑。结果人没逃脱,一场牢狱不可避免。目前,该男子被警方以放火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视频监控显示,当天凌晨2点多,在海纳百川浴场3楼休息大厅,犯罪嫌疑人正躺在沙发上面。突然,他俯下身子,想用自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旁边的沙发,但是第一次并没有点着,于是他又拿起了旁边的纸巾放在沙发处,用打火机一起点燃,现场燃起了火焰。嫌疑人东张西望,还时不时回头看看自己的“杰作”。火势慢慢变大,出现了浓烟,触发了报警器,于是,嫌疑人逃离了现场。幸好,浴场里安装的消防喷淋系统及时浇灭了这把火。
当时,这番动作并没有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直到火被扑灭后,工作人员才发现休息室被人为点火的痕迹。7日早上8点左右,市公安局越城分局稽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了现场。翻看监控发现,嫌疑人的纵火行为被清晰记录下来。
“我们发现有两张沙发还有一把茶几被烧毁,沙发的两侧还有茶几下方都已经被烧成焦炭状,现场有一股刺鼻的焦炭味。”民警朱彬告诉记者。
民警在监控中没有发现纵火男子逃离浴场的画面。经过查找,民警发现此时该男子还在浴场。民警猜测,他可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逃出浴场,于是当场将他控制。
经审讯,男子交代,他姓肖,30岁,贵州人,原先在上虞打工,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当天因付不起洗浴的费用,肖某就点了把火,想制造混乱逃出浴场。
警方释法
放火罪有多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