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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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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金店“跑路”中国黄金先行垫付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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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看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金店跑路”事件,中国上市公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黄金”)昨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本着对消费者权益负责的原则,决定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中国黄金北京概念店”疑似关店跑路的消息引发关注。多名消费者反映,在这家店办理了黄金“托管”业务。总价值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随着门店的关闭一同消失。

  当天发布的公告显示,中国黄金的特许经营加盟商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下称“三鼎原”)运营的北京富力广场店,违反与中国黄金签订的专卖店特许经营加盟协议,违规擅自开展所谓的“金条无忧预订”业务,并于2023年12月27日私自停止经营活动,无法兑付消费者已购买的产品,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鼎原实际控制人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羁押,进入司法程序。

  中国黄金方面表示,三鼎原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公司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司尽全力与消费者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消费者合法诉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案件侦办,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本着对消费者权益负责的原则,决定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黄金方面表示,公司将全面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良好市场秩序。

  据悉,中国黄金托管业务爆雷并非个例。2021年,中国黄金杭州旗舰店“金有金”理财产品爆雷。消费者将家中的实物黄金或新购入的黄金寄存在门店,门店每年按照金价的8%给予返利。此后,千余人过亿资金无法正常兑付,品牌方解释称该门店为加盟店。

  记者就此事咨询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汪龙,他表示,“黄金托管业务”名义上是代为保管黄金,实质上是一种“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根据规定,只有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发起。同时,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

  “但不少金店加盟商等机构打‘擦边球’,开展‘托管业务’来吸收资金。”钱汪龙说。金融从业人员潘瑞也表示,有些金店加盟商绕开监管,往往会将消费者实物或资金挪作他用,容易导致经营者圈钱跑路、加盟商破产倒闭、消费者财货两失的局面。

  如果加盟商跑路、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在加盟商仅获得品牌商标使用权且与品牌方财务运营独立的情况下,直接追责品牌方存在较大难度。不过,消费者可以集体报案、起诉加盟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者依据品牌方对加盟店进行监管的表述,追究品牌方的过失责任。同时,消费者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查处。

  (综合中国新闻网、《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