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事故与香樟果有关
律师称赔偿问题应综合评判
日期:03-22
本报讯 本周一,越城区城南大道、胜利路、中兴路等多个路段发生了市民骑车摔倒的事故,原因疑似大量香樟果掉落,地面变滑。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见晚报3月19日报道)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了此次事故集中发生地之一——城南大道靠近涂山路交叉口区域的相关负责交警。
“目前这段路的事故调查原因主要与香樟果有关。周一下雨,果实大量掉落。那天其他路段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多数也是类似原因,当然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事故发生之后,我们也及时联系了相关养护单位来对香樟果进行清理。”该交警告诉记者。
当天骑车摔倒的徐女士表示,虽然自己伤得并不严重,但有些人受伤去了医院,如果后续想要获得赔偿,该如何追责,她也很关心。
“如果是树木因养护不当掉落,导致市民受伤,我们存在一定赔偿责任。但树木正常生长,发生难以避免的落果,我们其实也很难定义。”越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回复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大量的樟树果落地,造成了路面行驶障碍,香樟树的管理方未能及时清理掉落的果实,也未能设置明显标志提醒市民注意滑倒,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市民在下雨天出行,应当尽到谨慎安全注意义务,小心通行,要考虑到是否车速过快、是否戴保护头盔等,否则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还要从现场来看,每个路段的具体情况不同,是否与道路本身也有关系,道路的管理方也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不能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就市民的受伤赔偿问题,应当综合评判各方的过错,根据相应的过错承担侵权责任。”浙江扬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会会告诉记者。
另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全国林木落果直接或间接引发伤人事故的案例并不少,所以一些地区的相关部门会为绿化树木购买公众责任险,当发生意外情况时,为民众进行赔偿。目前越城区相关部门并未购买此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