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近期推出的“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吗?”连续报道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消安办还发布了“高层建筑‘九个一律’严管措施”。晚报报道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反响,读者、网友都有话说,本期“大家谈”版面特推出专题,以集思广益、抛砖引玉。
南京“2·23”火灾折射的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具有典型性,引发广泛关注。绍兴有类似问题的小区也不少,电动自行车乱充电、乱停放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个别发生过火灾的小区“好了伤疤忘了疼”,于是痛下决心全力打好消防安全隐患顽疾清除主动仗。
但凡是小区顽疾,长期治理不好,往往有棘手之处,也存在“合理”的地方,所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口很重要。就拿多个高层住宅小区中出现的“架空层停放满满当当、集中停放点寥寥无几”的情况来说,根子上的原因还是住户贪图方便,物业人员觉得去管理吃力不讨好,大家对火灾隐患心存侥幸。许多人觉得,电动自行车如果每次都要到安全的地方停放和充电,那便利性就大打折扣了。殊不知,失去了安全的底线,“便利”就成了伪命题。确保安全停车,充电规则一旦明确就必须执行,规则不能向便利让步,这是解决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的关键。
值得警惕的是,因为贪图便利而做不遵守规则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上是有先例甚至是“习以为常”的。早些年最常见的恐怕就是“闯红灯”了,在没有交警的十字路口,总有一些人只要看到绿灯方向没什么车子,就会“提前启动”闯红灯;而在没有监控的路口,甚至有的机动车也会闯红灯。随着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以及交警部门的严管严罚,现在“闯红灯”现象明显减少了。“习以为常”的坏习惯,要彻底改变确实需要久久为功,不取得实效不罢休。
南京“2·23”火灾之所以教训深刻,是因为人员伤亡真的本不该发生。试想,如果电动自行车都停放在独立的区域或消防安全有保障的区域,那即便车子半夜自燃,顶多也就烧毁一些车子,夺走生命的事情不可能发生。毕竟,相比解决机动车停车位不足的难题,确保电动自行车有足够的停放位置,要容易得多;就算少数小区内部真的不够停,那向小区周边人行道借点空间、搭个顶棚,也不是难事。因此,当务之急,存在问题的小区要迅速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停放区域,或远离住宅楼,或设置隔断、装上烟感报警器和喷淋系统等,并通过严格管理乱停放和乱充电行为,让规则落到实处、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