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施行。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据晚报报道,新规出台后,我市不少快递员的日均工作时间拉长近两个小时。
虽然快递行业在为新规的“苛刻”叫苦不迭,但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权益的角度看,新规无疑是一种进步。一是赋予了客户以送货到家的选择权,这是服务的优化以及对客户的尊重;二是便利了一定的特殊群体,譬如下楼不便的老年客户,或者体弱力小的年轻女士,以及雨天不想出门的客户。
然而,并非所有的客户都会点赞称好,有的客户不愿自己的生活受干扰,不想快递员上门送货;有的客户则因工作环境不便接电话,而讨厌被快递电话屡屡打扰;有的客户苦骚扰电话久矣,不接陌生电话,导致快递员多次拨打被拒,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工作环节增加,工作时间延长,电商和消费者担心快递费会涨价,快递公司则担心队伍会不稳定,快递小哥则感到劳动强度在增加。从眼前来看,新规似乎有些吃力不讨好,但从长远分析,新规恰恰是给快递业的规范服务补了短板,像行业头部“顺丰”,早就自我加压打送货上门品牌,也不见得“水土不服”或队伍不稳,反而以质优取胜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快递新规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不是制度设计有问题,而是落地执行太生硬,如果一味以刻舟求剑式的刻板要求去操作,肯定是不接地气的。所以,笔者认为,在开始执行新规的“阵痛期”,快递行业既要认真磨合,更要尝试“弹性执行”灵活操作,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来定制送货上门服务,而不是“一刀切”式硬着陆,这样就难免客户、小哥两头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