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浙江省人社厅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上一次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2021年8月,相应的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江苏省也在1月15日宣布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约为9%,且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3年10月1日,全国执行三档、四档最低工资标准档位的省份中,尚未有第三档位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的省份。
除江苏、浙江外,辽宁、河南等地近期也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会相应带动一些待遇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比如,失业保险金、加班费、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等都会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增加。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