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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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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直击“不敢救”“不会救”社会痛点

日期: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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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假如一位老人在街头突然发病倒下,路过的你是否会伸出援手?这是一个多年前就引起热议的话题,如今记者街采时,发现不少市民仍在犹豫中。有些人表示“万一是碰瓷、骗人,被讹钱了怎么办”,有些人则觉得“我不会救助技能,也许会帮倒忙”。就在路人的迟疑中,老人很有可能错过最佳救治时间……

  无偿救护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促进大健康体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近年来,“不敢救”“不会救”等问题成为社会痛点。

  在市红十字会、市司法局的大力推进下,近日,《绍兴市无偿救护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遵循小切口、少而精的原则,采用简单型结构,不分章,共18条。作为一部全国少见的专门为无偿救护相关问题制定的地方性政府规章,鼓励全社会实施无偿救护并为无偿救护人提供法律保护。在《办法》中,重申了“好人条款”。其明确规定,无偿救护人因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鼓励为无偿救护行为作证,将无偿救护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畴,建立无偿救护人认定机制,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优待政策,加强对无偿救护人的关爱和保障,消除社会公众“不敢救”的顾虑。

  同时,《办法》指出应完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明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红十字会,组织实施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解决“不会救”的问题;推进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备设施,特别是逐步提高公共场所AED配置数量和管理水平,解决“及时救”这一难点问题。

  除此之外,《办法》强调要不断将“救护意识”宣传扩散至各个行业,深入人心,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政务服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工、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公共交通、旅游、养老、物业、安保等重点行业领域一线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得一定比例的应急救护证书。

  “下阶段,市红十字会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办法》宣传贯彻,从规范重点人群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建立无偿救护认定褒扬机制等方面进行努力,让善意温暖与责任担当充满整个社会。”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