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家庭在越城区购房
最高可享30万元补贴
日期:12-27
记者 吴维祥
为了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广大购房者在越城区享受更大力度的购房政策优惠,近日,越城区建设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生育配套房票实施细则》。其中明确,三孩家庭在越城区购房给予每平方米1200元(单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
据悉,该政策补贴对象为同一对夫妻所生的孩子符合国家三孩生育政策且子女均未成年的家庭(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越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安置房),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并支付定金(以认购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为三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1200元(单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生育配套房票核准的面积为单套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不包含储藏室、地下车位等住宅配套。
具体申请程序按照“先申请、再审核、后发放”的原则。
由购房者先持申报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办事处进行申请,各镇街办事处出具初审意见(即审核是否符合国家三孩生育申领条件,子女户籍属越城区范围内的由越城区镇街审核,非越城区范围内的由属地提供符合三孩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然后,购房者再携带申报材料(含《绍兴市越城区三孩家庭审核表》)至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提交申请,审核无误后发放《绍兴市越城区生育配套房票凭证》。
最后,购房者持有的生育配套房票凭证,只能用于购买越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将房票凭证交付房地产公司,作为等额的购房款(房票限本人使用),视作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已经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可办理房屋网签备案手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生育房票凭证只限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使用,不得转让、借用、套现、赠送;提出申请生育配套房票的,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生育房票凭证有效期为半年,自发放次日开始计算。
除此之外,越城区人民政府网近日还发布了《越城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意见征求稿)》。对于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购房奖励除以上生育房票补贴内容之外,还提出了公积金可贷额度允许上浮30%,但不超过最高额度的120%,且允许优先发放;加大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力度,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可享受不高于同类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0%确定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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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第一年可享利息额15%补贴
越城区购房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出台
记者 吴维祥
近日,越城区建设局联合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购房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布实施。以“先还款、再申请、后补贴”的原则,对于采用商业贷款方式在绍兴市越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贴息支持,即自去年9月9日以来,在越城区采用全商业贷款购房的市民来说,可以享受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补贴。
细则明确,以实际购房人个人为申领人的(单位企业不认定为申请人),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新建商品房且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的才能享受该政策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在细则限定期间内,在越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为购房户实际支付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符合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购房者,以签订购房合同当月为享受贴息政策的起始时间。
特别提醒的是,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商业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房;成交的商品房为二手房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三种情形,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