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散发“金光”的小乌龟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日期:12-20
发现鹰嘴龟现场。
记者 骆烨
本报讯 “警察叔叔,我好像捡到一只保护动物!”近日,越城区公安分局北海派出所接到曹同学的求助电话,称其捡到一只长相十分奇特的小乌龟,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拨打110电话寻求帮助。
当晚,曹同学正在小区里散步,发现不远处的河岸边泛起水花,似乎有什么东西散发着“金光”,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他一路小跑,想揭开它的“庐山真面目”,走近后发现是一只通体黄色的小乌龟。
令曹同学感到吃惊的是,这小家伙和平常见到的乌龟模样大相径庭,上下颚钩曲呈鹰嘴状,尾巴细长且覆盖着一层层鳞甲。头一次遇见这种情况的曹同学,赶忙用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番。
“鹰嘴龟”三个字映入他的眼帘,了解到这一物种是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曹同学将乌龟妥善安置后,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值班民警很快联系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工作人员,一同鉴别协助。
通过拍照对比和工作人员查证核实,确认这只身长20多厘米的“大头”乌龟,为国家珍稀龟种平胸龟,又名鹰嘴龟,属于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野外极为罕见,目前已被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记者了解到,得益于曹同学的妥善处置,在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小家伙并不存在受伤情况,符合野外放生条件,工作人员日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小家伙送至特定地点放归大自然。“多亏曹同学的妥善处置,小家伙才能安心回归大自然。真的为他的动物保护意识点赞。”谈及此事的工作人员不住地称赞道。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