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其中规定“深圳市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
去年6月23日,深圳市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法规在时隔5年后的2.0版,其中一个亮点便是“护士也能开处方”。
《条例》第六十四条提出,“建立专科护士制度。鼓励护士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参加专科护士专业培训,取得专科护士证书。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下列执业活动: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等;开具外用类药品。”
同时,《条例》对“准入门槛”也进行了限制,获得专科护士证书需满足3个条件,即具有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及2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历、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处方权具体是指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被授予开具药物和相关检查的权力。今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441.1万人,其中注册护士522.4万人。庞大的护理队伍正在面临着愈发多元的医疗服务需求,尤其是家庭医生制度普及、医生多点执业推广等,都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业内人士认为,在老龄化日趋深化的当下,拥有处方权的护士对大量社区慢病患者群体是利好的,这种改变也是符合发展趋势的。
当然,撼动根深蒂固的就医理念并非易事。去年9月底,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曾宣布成为“全国首个开放护士处方权的医院”,然而仅10天不到,便悄悄删除了该文件。知情人士透露,矛盾点主要在于试点允许护士开具用药处方,对医药流通销售产生了一定冲击。
据悉,上海市也将优先遴选确有需要、可操作、符合医疗安全的门诊先行试点,如PICC静脉导管护理门诊、伤口造口护理等,并积极与医保部门打通收费,让护士在后台也可以在限定范围内开具检查等,收费价格与医生相同。相关文件政策预计近期出台。
(据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