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珺 袁思怡 记者 杜静静
本报讯 近日,“缅北诈骗”“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话题一次次登上热搜。身陷诈骗集团魔窟,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些事情看似很遥远,却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近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当事人王某仿佛就是电影《孤注一掷》主角“潘生”的现实版。
“去缅甸赚钱容易,最少也有八九千一个月。”2020年3月初,在家务农的25岁小伙王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叫飞哥的人,听其介绍去缅甸打工,“技术”含量不高、挣钱容易。王某心动不已,打算搭上这班“致富列车”。
坐飞机到云南后,王某根据“飞哥”指示坐上了一辆面包车。“面包车把我送到了一条河边。在‘蛇头’安排下,我又坐了皮划艇偷渡到缅甸。”王某说。在“飞哥”的安排下,王某辗转来到缅甸一个“诈骗窝点”,自此,开始了他梦魇般的“异国赚钱之旅”。
“诈骗窝点”在缅甸的一处大楼里,一楼对外售卖烟酒,二楼便设立了一道道门禁,还有保安看管。三楼至五楼便是诈骗团伙员工工作的地方,里面还能住宿。“多的时候有四五百人,大多数人是没有通行证的,都不能离开大楼。诈骗成功能有10%的提成。”简单的“岗前培训”后,王某拿到几台用来诈骗的手机开始“工作”。
一开始确如“飞哥”所说,诈骗窝点内包吃包住,还会发点生活费。王某每天仅需通过抖音等聊天软件添加中国境内的好友,用事先准备好的诈骗话术聊天,一步步取得对方信任之后,将手机上交给组长,由组长对被害人实施“杀猪盘”诈骗。由于“业绩”不好,干了几个月后,王某所在的诈骗团伙又被整组卖给了另一个团伙,继续从事相关工作,要求也开始变得越来越苛刻。
一年多来,王某仅分到5000余元提成。钱赚得并不多,且由于从事犯罪行为,内心的不安也越来越强烈,他便提出要辞职回国。
“飞哥”这时暴露出了真实嘴脸,要求王某拿出2万元才能离开。原来,所谓的免费吃住都是员工欠公司的费用,需要还给公司才能离开。与家人关系疏远且积蓄不多的王某只能继续从事诈骗活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飞哥”开始不满王某还债速度太慢,要求王某“赶业绩”。“一天要聊超过12小时,因为没有业绩,挨饿、挨打是常有的事,身上也都是伤痕。”回忆起当时场景,王某不禁湿了眼眶。2021年8月,实在不堪忍受的王某终于鼓起勇气与家人联系,希望帮其“赎身”。在王某家属支付完2万元后,王某才成功离开诈骗窝点返回国内。
2022年12月,“飞哥”等人被一网打尽,公安机关也查到了王某。2023年1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王某于5月被移送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月16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向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