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的灯具
竟是贴牌的假冒货
日期:11-09
记者 潘晓林 通讯员 黄露洁 蔡艳芳
本报讯 新昌某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品牌灯具,竟是假冒货。近日,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一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当事方被处罚。
今年6月,新昌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新昌某建设项目中使用的“三雄极光PaK灯”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新昌县市场监管局深挖细查该项目中所涉及的侵权假冒“三雄极光PaK灯”来源及数量,最终发现上述涉案灯具自嘉兴流出。
经查,销售商罗某将嘉兴海盐某电子照明公司产品即通用LED灯(无商标)贴牌,销售给绍兴市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市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为压低成本,在知晓所购“三雄极光PaK灯”为侵权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低价买来,用于新昌县某建设项目的灯具安装。至案发,当事人共安装上述侵权假冒的“三雄极光PaK灯”500余只,货值为4.5万余元。最终,该案以没收全部假冒“三雄极光PaK灯”,并处罚款结案。
10月24日,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将一面锦旗送至新昌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感谢该局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记者了解到,新昌县市场监管局今年已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