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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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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诸暨的做法“新”在何处?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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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越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在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中,有4个来自浙江,诸暨市委政法委列入其中,其他3个分别为:鄞州区信访局、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和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这几年,诸暨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诸暨建起了市镇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群众有了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就能得到调解。

  “几十万元的货款一拖再拖,我实在没办法了。”诸暨大唐街道的张先生来到社会治理中心,将手中的起诉材料交给一楼综合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

  张先生在大唐袜业市场经营一家化纤原料店,他想起诉的对象是他的客户,对方欠下28万元货款迟迟不肯支付。考虑这起纠纷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张先生先行调解。经他同意,工作人员将此事录入省矛调协同系统,在线协同流转至属地大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天,张先生和他的客户就在街道调解员的调解下,当场明确了还款方案,达成了和解。

  不断完善的纠纷化解机制,是“一站式”平台高效运转的强大支撑。今年3月,诸暨市委政法委、社会治理中心、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化解实施细则》,构建完善“调解先行、诉讼断后、分层过滤”的诉源治理机制。

  根据细则,市社会治理中心收到纠纷事件后,根据纠纷类别、当事人属地、事件发生地等,首先将纠纷流转至相关村(社)、镇(街)或部门化解。若上述调解不成或遇到跨部门、跨区域的疑难纠纷的,事件会再次上报至市社会治理中心。若中心再调解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还可流转至绍兴仲裁委诸暨分会仲裁,或天平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

  目前,诸暨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工作站)集成全市222名专职调解员、3430名兼职调解员、50余家特色品牌工作室。今年上半年,诸暨市成功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10700余起,调解诉讼比1.72∶1,居绍兴市第一位。

  如果说机制是有力支撑,那么数智化则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提供了强劲动力。诸暨市依托“浙江解纷码”和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协同流转,打通民呼我为、矛调“枫桥经验”等多个系统,畅通了纠纷过滤“一条链”。在诸暨,全量数据“一码统”、矛盾纠纷“一码管”、解纷服务“码上评”已成为常态。(综合《浙江法治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