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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延续契税补贴和个税优惠 支持公积金首付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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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越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日前,上虞区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上虞房产新政20条”),从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给、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提升行业营商环境和全力支持“保交楼”等五大方面出台20条举措。至此,市区三区均已落地“绍兴楼市新政20条”。

  “上虞房产新政20条”通过延续契税补贴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将原定给予房地产交易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补贴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将原定财政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绍兴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在二手房交易上,新政将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保障资金安全。

  新政从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入手,双管齐下加大信贷金融支持,要求落实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及时执行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为提升行业营商环境,新政在土地出让金缴纳、项目审批、价格备案、网签价格、预售条件等方面为房企“松绑”。根据项目去化情况及市场接受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下调最低网签幅度,网签价格最低可下浮至备案价格的90%;对于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申请预售许可的,每期允许按幢(栋)申请预售,申请预售的幢(栋)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

  新政完善了全装修交付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出让的住宅地块对全装修不作强制性要求,可按毛坯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