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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晚报

“狗咬人”新闻 凸显治犬尺度须硬核

日期: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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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大家谈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狗新闻”有点多,特别是“江苏女子被松狮犬咬伤”“成都两岁女童被罗威纳犬咬伤”等新闻事件的持续发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我市2019年9月已发布《绍兴市烈性犬名录和限养区禁养大型犬只标准》,规定包括罗威纳犬在内的21种烈性犬种禁止饲养。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精神需求的多元化,宠物犬已进入千家万户,因宠物犬引起的纠纷与伤害事件也逐年上升。据国家卫健委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每年被动物致伤进行狂犬病预防处置的人数超过1000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为关键词检索可以发现,2001年以来相关的判决书高达10352篇,其中有8296起涉及犬类。由此可见,犬只在带给饲养人精神愉悦的同时,也在给他人带来伤害,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规范饲养犬类,各地都有明确规定,以绍兴为例,除了21种烈性犬无论大小一律禁止饲养外,还规定“肩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90厘米的大型犬只在限养区禁止饲养”,有关部门也对犬类登记饲养、文明遛狗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但是,文明养狗这件事却一直很难做到,狗吠、狗粪、狗咬成为绕不开的“养狗三大坑”,“狗问题”也在成为撕裂邻里关系的一个现实推手。不少养狗人以“我家的狗不咬人”为由不牵狗绳、纵容犬只自由出入公共空间,以“充分释放狗的天性”为由在公共场所不给狗戴上嘴套,殊不知狗主眼中的“小可爱”,也许是他人恐惧的“心头慌”。然而,牵一条狗绳真的很难吗?

  确实很难,因为狗患的背后是人的问题。有的人就是对法规置若罔闻,以法不责众的心态散养犬只,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有的人心血来潮养狗一时欢,当狗生病或嫌麻烦时就丢弃了之,使之成为随时可能伤人的流浪狗;有的人缺少公德心,外出遛狗不妥善处置狗粪,让许多公共环境和生活体验立马降级。这些看似都是小事,却是每天都在发生的民生问题。

  笔者以为,治狗先治人,把狗主人的责任心治愈了,狗患才能消失,让狗主人真正承担起养狗的法律责任,文明养狗的好风气才能回归。在香港,如果没牵绳的狗在公共场所咬伤他人,狗主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三个月;在有的发达国家,如果烈犬伤人,狗主将面临最高刑罚5年的有期徒刑。可见,法规严苛,提高责任成本,让狗主不敢轻易试法,这是其一;其二,对所有犬只都进行身份芯片的植入,一方面有利于查找狗主,快速厘清责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帮助找回相关犬只,降低流浪狗增多的隐患。

  除了执法必严,还应对家庭养狗设置门槛,不能想养就养随心所欲,对于不具备养狗条件的不予登记,对于不申报不登记不打疫苗且又在公共场所遛狗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收容犬只。对此,仅靠犬管办的力量显然是单薄的,需要举社会之力进行联动互动,做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