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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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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挖地下室挖通河道 业主和施工方等或被追责

日期: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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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看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私挖地下室竟然挖通河道,这事闹大了。近日,江苏南京建邺区江心洲亚鹏路一小区,因业主私挖院落土方并破坏地下室外墙,导致河水倒灌地下车库,引发社会关注。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律师表示,不仅业主要承担责任,房产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等都有可能被追责。

  10月15日,南京建邺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升龙桃花园著尚院小区业主内部施工导致河水渗漏地下车库的情况通告》。

  据悉,10月14日,升龙桃花园著尚院小区1栋102室(紧邻景观河道)私自施工,开挖院落土方并破坏建筑物地下室外墙,导致地下水混合河水渗漏至地下停车场。情况发生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日上午9点左右河水渗漏基本阻断,下午3点左右混凝土封堵完成,渗水情况完全消除。

  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区应急、水务、建设、房产和城管等部门也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

  “准确地说我们是禁止施工的,已经下发整改通知书了,那天我们是要求他恢复的,后来我们看现场是怎么恢复的,结果半夜还是我们保安第一时间发现漏水的。”南京江心洲升龙桃花园著尚院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军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该业主可能需要承担三方面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该业主应就自己的行为给其他业主及主体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车库、停车场被淹后的恢复费用,被淹车辆的损坏赔偿,路面清污、河堤修复等费用。

  其次是行政责任。该业主在施工时未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并导致严重后果,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还有就是刑事责任。该业主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可能是间接故意,但也会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在业主应承担责任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查明,该房产在建造设计、施工等过程中是否考虑了该建筑紧临河道,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渗漏、防水等措施,此次事故是否与设计方、施工方等的瑕疵有关。如果未考虑相关情况或者未采取措施,房产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等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