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姝萱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越城区商务局获悉,《越城区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若干政策》日前出台,聚焦消费载体升级、主体培育、潜能释放、大宗消费等领域,推出九条具体举措。其中,消费券发放、3C数码购新补贴等内容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政策明确,越城区发放消费提振专项消费券,聚焦零售、餐饮、住宿等重点消费场景,精准撬动消费潜力。此前,越城区已多次发放“越夜越精彩”等系列消费券,涵盖商超、餐饮、住宿、娱乐、景区等品类,受到市民广泛欢迎。此次新政进一步鼓励各商圈运营主体、特色商业街区、重点商户同步推出配套折扣、满减让利、套餐优惠等叠加活动,让消费券与商家优惠形成叠加效应,真正把实惠落到消费者口袋里。
在数码产品消费方面,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模式,对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以上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件产品最高补贴10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补贴1件;6000元(含)以下相关产品执行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两项政策衔接互补,基本实现了主流数码消费价格区间的全覆盖。
除上述内容外,政策还对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场)、特色步行街和专业市场等消费载体升级、优质主体培育及演艺消费供给等作出安排,从多方面协同发力,聚力打造消费创新发展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