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映青绿
古越文脉的守望与新生
越城区人民法院创新司法实践守护稽山鉴水底色
■ 撰文 汤桂平 图片由越城区人民法院提供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如期而至。2005年的今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考察安吉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这些年来,作为绍兴核心城区的越城,始终牢记嘱托,坚定不移地把这一理念深深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勾勒出稽山巍峨、鉴水悠悠的青绿底色。
如何守护好这份底色?如何以法治的力量赋能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护航美丽越城高质量发展?今年恰逢越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十年来,越城法院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生态司法守护使命,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韧劲持续发力,将“青绿绘江南”品牌越擦越亮,用创新实践诠释“法护生态”的深刻内涵。今天,我们梳理它的成长轨迹——从2016年5月全省首家基层法院环资庭挂牌起步,十年探索、十年深耕,探寻生态司法在实践中日渐清晰的“越城路径”。
十年砺刃 司法守护“颜值”和“幸福”
守护碧水青山,人人有责,关乎人类生存发展根本。这既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生态司法的生命力,在于专业精准、常态长效。环境资源审判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2016年5月,越城区人民法院先行先试,挂牌成立全省首家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打破环资案件分散审理、标准不一、处置滞后的困境,开启基层生态司法“专业化、系统化、精细化”的全新征程。至此,该法院创新实行环资案件综合审判模式,将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专属审理,统一裁判标准、整合审判资源。此后,虽经历机构调整,环境资源审判始终由专门团队负责,确保专业化、系统化审理不断档。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越城法院始终以公正高效司法助力文化古城“生态颜值”与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十年来,越城法院始终立足司法主责主业,以刚性司法守住生态红线,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比如,2018年全市首例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步落实刑事惩戒、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责任,实现“一案双惩、治罪修复同步”,为全市环资公益诉讼提供了实践范本。此后,2021年王某等人危害公共安全案、2022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均坚持打击与修复并举,持续推动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创新应用。
十年深耕实干,司法护绿成效可观。十年来越城法院严厉惩处非法捕捞、非法占地等犯罪49件,判处刑罚74人,判决生态修复费用94.97万元,修复耕地林地286.59亩。同时,通过建立判后回访机制,督促涉污企业整改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2件。得益于精准司法、高效治理,近年来辖区环资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生态治理成效持续凸显。
聚焦“稽山鉴水” 温情赓续古城千年文脉
绍兴古城,山水与文脉共生,河、桥、塔是江南水乡的生态标识,更是千年越文化的精神载体。近年来,越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古城特色,坚持服务大局,跳出“单纯护生态”的单一思维,创新构建“生态保护+文脉传承”一体化司法模式,以“一河一桥一塔”为核心守护坐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历史文化司法保护传承利用的使命担当,用有温度的法治力量守护古城风貌、延续水乡文脉。
守护千年运河,让千年水脉永续流淌。浙东运河是绍兴的生态命脉与文化纽带。法院主动扛起运河司法保护责任,设立大运河(绍兴段)司法保护基地,承办全省大运河司法保护专项活动,以专项司法举措护航运河生态与文脉传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惩处企业私设暗管排污案”入选全省大运河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流域治理提供司法样板。深度参与曹娥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治理机制,破解流域治理难题。依托全市唯一的鉴湖湿地公园共享法庭,整合水质监测、纠纷调处、普法服务功能,实现水域问题闭环处置,助力浙东运河获评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古桥是绍兴水乡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越城法院创新古桥专项司法保护机制,选派5名干警担任“古城守护官”,对古城43座重点古桥实地勘查、建档立卡、排查隐患,全方位守护古桥风貌与周边生态。针对全国文保单位谢公桥修缮滞后、风貌受损问题,精准制发司法建议,推动专项修缮落地,该建议入选全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十大典型司法建议。从谢公桥到八字桥,从古纤道到题扇桥,法院以脚步丈量古城肌理,以常态化司法守护,让每一座古桥在法治护航下留存古韵、焕发新生。
古塔是古城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聚焦大善塔这一地标,越城法院将司法保护延伸至历史建筑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创新文保司法举措,联合检察机关发布全市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在塔体安全、风貌管控、周边环境等方面划定“司法保护红线”,以刚性司法手段为千年古塔加装“法治铠甲”。依托全市首个生态环境警示教学基地,围绕古塔周边治理、文保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依托古城保护司法实践基地,将古塔、古建保护纳入全域司法体系,常态化巡查随访、以案释法,全方位守护“没有围墙的博物馆”。
“这是越城千年文脉的筋骨,也是我们十年坚守的坐标。从运河碧波到古桥青石,从古塔遗韵到古城烟雨,司法守护的脚步我们从未停歇。”越城法院环资庭庭长刘婷婷说。在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上下功夫,越城法院有一则环境资源案例被刊载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门户网站,一名干警被生态环境部及最高法院联合通报表扬,助力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做法成为全国改革典型。
久久为功 持续擦亮“青绿”法治底色
十年笃行致远。从初创探索到深耕精进,从单点突破到全域赋能,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专业化审判为根基、以协同化治理为抓手、以品牌化建设为引领,持续擦亮“青绿绘江南”司法特色品牌,构建起全民参与、全域共治、全程守护的生态司法治理新格局。
生态保护非一日之功,也非一域之力。十年来,越城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部门协同、全域共治机制,构建起涵盖刑事追诉、民事赔偿、公益诉讼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联合生态环境、水利、文旅、湿地公园管委会等多部门,签订共建备忘录、建立联动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水域整治、禁渔守护、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设立贺家池警示教育基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依托数字赋能打通数据通道,实现生态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推动生态保护从事后惩戒向全流程闭环治理转变。
越城法院还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构建常态化、沉浸式生态普法体系。依托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模拟法庭+增殖放流+法治宣讲”特色活动,培育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辖区群众旁听庭审,通过庭审直播、案例发布、以案释法等多元形式普及生态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四百·四进”活动,走进企业、校园、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讲,持续营造全民护绿、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坚持审学研一体化发展,以专业赋能审判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全省重点调研课题,深耕古城保护、土地征收、生态纠纷化解等领域,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持续培育精品典型案例,品牌示范效应持续扩大。常态化开展干警专项培训,培育复合型人才,锻造专业环资审判队伍,以过硬队伍建设夯实生态司法履职根基。
“十年环资审判历程远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产城人文融合发展要求,以更精准的司法举措、更系统的保护模式,继续深耕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为绘就具有越城辨识度的青绿画卷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立刚表示。
大事记
值此之际,回望越城法院环资庭成立十周年法治护绿之路,司法守护稽山鉴水的步履坚实有力:
●2016年,成立全省首家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启基层绿色审判专业化、系统化新征程。
●2017年,审结叶某违法排污案,依法严惩污染环境行为,筑牢本地生态安全防线。
●2018年,李某军诉原上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获评最高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成果案例一等奖。
●2019年,顺应机构改革调整庭室架构,保留专属审判团队,保障环资案件专业审理不松懈。
●2020年,深化协同共治,设立绍兴首个生态环境警示教学基地,搭建司法普法实践平台。
●2021年,四被告人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污染环境案,获评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查办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深耕恢复性司法,多案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双向并重,深化机制落地应用。
●2023年,设立东鉴湖湿地公园共享法庭,王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被刊载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入选最高院指导性案例。
●2024年,承办全省“法护千年运河·赓续历史文脉”大运河(浙江段)司法保护活动,相关案例入选全省大运河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干警被生态环境部表彰表扬。
●2025年,制发关于古桥保护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助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十大司法建议。
●2026年,联合区检察院发布全市首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善塔的司法保护令,以禁止性司法措施为千年古塔加装“法治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