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不存在误工损失?
援助律师拍来视频驳斥
日期:07-24
■ 首席记者 王晓宏
“多亏法律援助帮了大忙,让我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近日,北海街道居民朱先生向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锦旗表达谢意。朱先生是残疾人士,日常行动不便,此前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肇事方迟迟不肯赔偿,维权之路一时陷入僵局。市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指派专业承办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朱先生妥善化解纠纷。
朱先生今年40多岁,幼时罹患小儿麻痹症,落下腿部残疾。平日里,他在小区旁经营一家烟草零售店,闲暇时承接手工活补贴家用。朱先生的妻子同样身有残疾,家中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家庭经济较为困难。
去年1月10日,朱先生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前往东浦一家作坊拿手工原材料,返程途经大越路与耶溪路交叉口时,与一辆转弯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朱先生多根肋骨骨折,随即入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朱先生无责。
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司机始终未曾出面协商,涉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仅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因受身体条件限制,朱先生行动更加不便,难以独自处理繁杂的赔偿协商、取证等事宜,维权之路陷入困境。
同年5月19日,朱先生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援中心在审查了朱先生提交的材料后,认定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赵江峰律师承办此案。
考虑到朱先生行动不便,援助律师赵江峰全程提供上门服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补充材料签字、协助伤残鉴定等,免去其来回奔波之苦。“庭审过程中,对方提出抗辩,认为残疾人不存在误工损失,企图减轻赔偿责任。我针对性开展取证,多次上门实地拍摄朱先生经营、从事手工活的工作影像,相关证据最终被法院采信。”赵江峰说。经审理,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朱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目前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到位。
朱先生从维权无门到赔偿款顺利兑现,是法律援助撑起残疾人保护伞的生动实践。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始终践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宗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重点将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纳入援助对象。同时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变行动不便群众“上门求助”为法律援助律师“主动上门”,打通特殊群体维权“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维权负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民生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