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提起徐渭故居,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青藤书屋。其实,徐渭在绍兴的故居不止一处。其中,有一处宅院叫酬字堂,占地达十亩,是青藤书屋的十倍以上。它不但面积大、功能全,而且也很有文化和故事。
祁彪佳《越中园亭记》载:“酬字堂,徐文长先生所筑,时总制胡梅林公馈百金构先生文,受之,筑是堂,故名酬字。”话说嘉靖三十四年(1555),胡宗宪出任浙直总督,负责东南沿海抗倭事宜。因他对徐渭的文才与性格早有耳闻,便聘请其为自己的幕僚。当时,胡宗宪在杭州吴越王钱镠所建的望天门遗址上重起楼台,更名镇海楼。楼阁落成后,胡宗宪让徐渭撰写楼记。徐渭挥笔写成《镇海楼记》,行文气势磅礴,文采飞扬,既描绘了镇海楼的雄伟形制,也表达了对胡宗宪抗倭功业的期许。胡宗宪阅后大为赞赏,作为对徐渭的酬谢,“趣召掌计廪银之两百有二十”,胡宗宪赠银一百二十两(有说两百二十两的),并嘱托“听说你长期寄居在外,这钱拿去买座像样的宅子吧”。
这可是一笔高额稿费,徐渭先是坚决推辞,认为这份酬劳过于丰厚,自己不敢接受。胡宗宪说:“我比不上当年的晋国公裴度,但你这篇文章的价值,却足以超过皇甫湜为裴度所写的《福先寺碑》。如果用当年那件事的标准来衡量,反倒显得我给的报酬太单薄了,你有什么好推辞的呢?”于是,徐渭只好接受。
回到绍兴后,徐渭又变卖掉自己收藏的部分珍贵文物,凑足与胡宗宪的酬银等量的一百二十两白银。随后,他便在绍兴府城东南郊的一片区域,购置了十亩地。据徐渭《酬字堂记》记述,这片宅园的最初布局是:“有屋二十有二间,小池二,以鱼以荷;木之类果、花、材三种,凡数十株;长篱亘亩,护以枸杞,外有竹数十个,笋迸云。”主体建筑为房舍二十二间,园子有两个小型池塘,用来养鱼种荷,在院子里种了几十株树木,还修建了一道绵延覆盖整个庄园的篱笆,并在篱笆周围种植枸杞,形成一道天然的防护绿篱;园子的外侧则种植了一片翠竹,长势极为茂盛,春笋甚至能高耸入云。据祁彪佳记载,堂前樱桃最盛。
这座住宅建成于嘉靖三十九年(1560),是徐渭生平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自有住宅。为了感念胡宗宪的知遇之恩,他将其取名为“酬字堂”。但酬字堂并非单纯用来栖身的“住所”,而是被徐渭有意识地营造成了一座兼具居住、休闲、宴客功能的“园林”。徐渭还在这里迎娶了继室张氏,并度过一段宁静且宽裕的日子。“网鱼烧笋,佐以落果,醉而咏歌”,即写出了徐渭难得的闲适生活场景。徐渭的好友沈明臣有《徐记室新居纪事》一诗写酬字堂曰:“堂寝足盘桓,高斋以容膝。墙南花木深,邻西竹影密。圃旷清池双,林深小楼一。”
然而,随着胡宗宪被逮捕入狱并惨死狱中,徐渭极度恐慌,并在精神恍惚之下,杀死自己的继室张氏,随即被投入监狱,开始长达七年的牢狱生涯。而这座曾经给他带来短暂安稳生活的酬字堂,也在这一时期被卖掉。沈明臣《过文长故业作》诗云:“水连巷口夕阳斜,细雨东风湿杏花。酬字堂前双燕子,不知今日属谁家。”后来,园林逐渐荒废。《越中园亭记》载:“今堂虽湮没,而地以人重,不可不存斯名。”可知,明末时酬字堂已湮没,仅存其名。到了清代,道光《会稽县志稿》中,仅在“古迹”门类下留下了一句极为简略的记录:“酬字堂,在会稽县治东南,明徐渭所构,其废址今不可考。”没有记载它的具体位置,也没有记载它的荒废时间,仅留下一个模糊的“东南”方位。这说明至少在道光年间,酬字堂的具体遗址位置,就已经难以确切考证了。如今,人们只能通过《酬字堂记》中的文字描述,去遥想这座明代文人宅园的昔日风貌。
在《西湖梦寻》中,张岱在记述杭州镇海楼的相关沿革历史时,特意援引徐渭《酬字堂记》中的原文,并详细复述了胡宗宪赠银、徐渭营建酬字堂的这段往事。在文章的末尾,张岱还写了一首诗,其中的“而今纵有青藤笔,更讨何人数字酬”一句,既是对徐渭生平遭遇的感慨,也暗含着对酬字堂的缅怀之情。虽然相比于徐渭的另一座故居青藤书屋,酬字堂在后世的知名度低得多,但即便如此,仅由徐渭本人所撰的《酬字堂记》一文,也足以奠定它在明代文学史上的一席之地,以及它在明代江南园林发展史上的典范意义。
青藤书屋。见习记者 王骏 摄